農委會林務局於今年(2018年)4月召開「野生動物評估分類作業要點專家會議」,會中專家取得共識建議將台灣獼猴從保育類中除名,於是林務局於6月25日召開的 「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」 中決議將修正保育名錄,將台灣獼猴、山羌、白鼻心、眼鏡蛇、龜殼花、雨傘節、短肢攀蜥及大田鷸8種野生動物,調降為一般類野生動物。
會議之後,不論是記者會、新聞稿,相關單位及學者不斷強調即使調降為「一般類野生動物」仍然受《野生動物保育法》保護,不可隨意獵捕、虐待、騷擾,這樣的說法之下被移除保育類好像沒什麼好擔心的、好像也沒有那麼嚴重,而事實上真的如林務局所說的那麼美好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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