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7月4日 星期三

為了私利執意而行必遺臭萬年


為了私利執意而行必遺臭萬年。
林美美台灣獼猴吱吱黨社團中分享了 1 篇網誌
如果台灣獼猴真的如林務局所說保育有成,台灣的野生動物法規、配套都已完善,民眾對於野生動物的科普知識、相處應對都已普及化,那麼台灣獼猴是否在保育類的名單內真的不重要。
但在目前各種狀況未明、資訊未公開的狀況下,只怕在「移除保育」短暫的高潮之後才發現後續衍生更多問題待解。
林美美發佈了一篇網誌。
農委會林務局於今年(2018年)4月召開「野生動物評估分類作業要點專家會議」,會中專家取得共識建議將台灣獼猴從保育類中除名,於是林務局於6月25日召開的 「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」 中決議將修正保育名錄,將台灣獼猴、山羌、白鼻心、眼鏡蛇、龜殼花、雨傘節、短肢攀蜥及大田鷸8種野生動物,調降為一般類野生動物。
會議之後,不論是記者會、新聞稿,相關單位及學者不斷強調即使調降為「一般類野生動物」仍然受《野生動物保育法》保護,不可隨意獵捕、虐待、騷擾,這樣的說法之下被移除保育類好像沒什麼好擔心的、好像也沒有那麼嚴重,而事實上真的如林務局所說的那麼美好嗎?